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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延安時代凌宇工貿有限公司根據《延安時代凌宇工貿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I-131測井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核技術利用》(HJ 1326-2023)、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測井現場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131I進行測井,每口井單次用量約3.7×107Bq(1mCi),每天最大測井數量為4口,年最大工作量不超過200口,131I的實際日最大操作量為1.48×108 Bq,年最大用量為7.40×109Bq。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3年11月延安時代凌宇工貿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志誠輻射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了《延安時代凌宇工貿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I-131測井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4年1月23日延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以延行審城環發〔2024〕16號文件對該項目進行了審批。
本項目于2024年3月開工建設,2024年10月1日竣工并進行調試,項目建設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情況。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200萬,環保投資5.7萬,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為2.85%。
二、輻射安全與防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輻射安全與防護設施建設情況
1、公司已為本項目測井隊輻射工作人員配備了鉛衣、鉛帽、鉛眼鏡、鉛圍領、鉛手套、口罩、個人劑量計及個人劑量報警儀等防護用品。
2、公司已為本項目配備了1臺WF-PRM-102型X-γ劑量率檢測儀和1臺WF-PRM-203型表面污染儀,用于測井現場輻射劑量率和表面污染的檢測。
3、測井現場已進行分區管理,邊界設置警戒線,并設置電離輻射警示標志,設專人警戒,除測井工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4、已設專人負責放射性同位素臺賬的管理工作。
5、禁止在放射性工作場所飲食和吸煙。
6、本項目測井中釋放放射性同位素采用井下釋放方式,將裝有放射性同位素的釋放器隨同測井儀一起送入井下一定深度處,由井上控制在井下釋放放射性同位素;禁止使用直接向井口傾倒示蹤劑的方法。
7、釋放放射性同位素前,必須經過認真檢查,確保井口各閘門、井管壓力與水流量正常,井管與套管通暢,井口絲堵與防噴盒結構嚴密后,再按照操作程序釋放示蹤劑,防止含放射性示蹤劑的井水由井口回噴,污染井場與環境。
8、釋放器出井后應置于密封袋中,由洛陽申華運輸有限公司運至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9、未用或剩余放射性示蹤劑(連同釋放器)由洛陽申華運輸有限公司運至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10、若裝有放射性同位素的釋放器未能在井下正常釋放,應更換釋放器重新進行測井。
11、操作過程中,如果出現釋放器連接時卡扣或運輸過程中連接部位受損,應及時返回廠家,不允許在現場處理。
12、現場測井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符合要求的鉛服、口罩和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并要做到統一保管和處理。
13、測井結束后職業人員離開測井現場前,需對井場及相關區域、職業人員裸露皮膚、工作服和個人防護用品的輻射劑量當量率和表面沾污情況進行監測,確保測井結束后井場、職業人員及其個人防護用品的輻射水平為輻射環境本底水平。
14、公司已按照國家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關輻射安全管理制度及《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15、公司已組織從事輻射活動的人員,參加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平臺學習并通過了考核,證書種類為“放射性測井”。
16、公司應按照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將測井工作方案(時間、地點、聯系人員、聯系電話等)報備,以便監管。
17、公司已制定相關輻射工作人員培訓制度,保證放射性同位素操作人員經過操作業務培訓,熟練掌握操作方法進行放射性同位素測井操作。
18、輻射工作人員已進行職業健康體檢,體檢結果為“未發現放射性職業病或職業禁忌”,公司已已建立健康檔案。
19、公司已為每名輻射工作人員配備個人劑量計,并定期送有資質單位檢測;個人劑量計專人專戴,并建立個人劑量檔案。
20、每年1月31日前向輻射安全許可證發證機關報送輻射安全年度評估報告。
(二)輻射安全與防護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實情況
1、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以時代凌宇發[2024]第2號文件成立了輻射安全與環境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公司日常輻射安全監管和協調工作,并安排專業人員負責單位輻射安全工作。
2、公司已制定了《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運行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設施的儲存、維護與維修制度》《放射性同位素轉移、轉讓、異地作業制度》《輻射防護和安全保衛制度》《輻射工作人員培訓制度》《操作人員核安全文化知識培訓計劃》《輻射工作人員崗位職責》《輻射工作場所監測制度》《輻射工作場所監測計劃、監測檔案》《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個人劑量監測制度》《三廢管理規定》《去污操作規程》《放射性廢物送貯制度》《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度,用于公司輻射安全管理與輻射事故應急指導。
3、本項目2名輻射工作人員均已取得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與防護考核合格證書,證書種類為“放射性測井”,輻射工作人員按時進行了職業健康體檢與個人劑量檢測,體檢與個人劑量檢測結果無異常。
三、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本項目建設地點、性質、生產工藝、規模及環境保護措施均與環評階段一致。
四、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
(一)經現場監測,延安時代凌宇工貿有限公司131I測井現場外空地(本底值)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為0.112μSv/h。
測井現場工作前各監測點位的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范圍為(0.116~0.117)μSv/h;釋放器外表面5cm處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為0.134μSv/h、外表面100cm處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為0.115μSv/h;測井工作中釋放器安裝處工作人員鉛衣內的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為0.115μSv/h,監督區四周警戒線處各監測點位的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范圍為(0.115~0.116)μSv/h;測井工作后各監測點位的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均為0.116μSv/h。
污物回收箱表面30cm處周圍劑量當量率測量值為0.116μSv/h。監測結果滿足《油氣田測井放射防護要求》(GBZ 118-2020)中的相關要求,即“5.1.16 污物桶和放射性廢物貯存設施表面30cm處周圍劑量當量率不應超過25μSv/h”,同時也滿足《放射性測井輻射安全與防護》(HJ 1325-2023)中的相關要求。
測井工作中現場設置的監督區及測井工作后各監測點位的周圍劑量當量率監測結果基本屬于輻射環境本底波動水平。
測井工作后測井現場地面各監測點位和工作人員防護服、手套表面的β表面污染測量值均低于儀器的β表面污染測量下限0.048Bq/cm2。監測結果符合《油氣田測井放射防護要求》(GBZ 118-2020)中“β放射性物質不應超過4Bq/cm2”的要求,同時也滿足《放射性測井輻射安全與防護》(HJ 1325-2023)中的相關要求。
(二)根據現場監測數據估算,本項目涉及的放射工作人員與公眾年有效劑量估算結果均滿足《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 18871-2002)規定的相應劑量限值要求,同時滿足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年有效劑量管理約束值。(職業人員≤5mSv/a、公眾≤0.1mSv/a)。
五、驗收結論
延安時代凌宇工貿有限公司認真履行了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審批和許可手續,落實了環評文件及其批復的要求,嚴格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相關的驗收文檔資料齊全,輻射安全與防護設施及措施運行有效,對環境的影響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綜上所述,本項目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相關要求,驗收組一致同意延安時代凌宇工貿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I-131測井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驗收人員信息
見驗收組簽名表
公示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舉報電話:18691176711
公示地點:西安志誠輻射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網站
報告詳見鏈接:https://pan.baidu.com/s/1okGupaxTZUDbJhjUg-SXLg?pwd=bx1d
提取碼: bx1d